委员会规定的建议,这个列表将继续定期审查,视情况而定,更新。
基于推荐的标准和条件,从2021年7月15会员国应逐步提升外部边界的旅行限制以下第三国居民:
- 阿尔巴尼亚
- 亚美尼亚
- 澳大利亚
- 阿塞拜疆
-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 文莱达鲁萨兰国
- 加拿大
- 以色列
- 日本
- 约旦
- 黎巴嫩
- 黑山共和国
- 新西兰
- 卡塔尔
- 摩尔多瓦共和国
- 北马其顿共和国
- 沙特阿拉伯
- 塞尔维亚
- 新加坡
- 韩国
- 乌克兰(新)
- 美利坚合众国
- 中国,互惠的确认
旅行限制也应该逐步取消对中国的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
类别下的实体和领土当局不承认国家的至少一个会员国,科索沃的旅行限制[1]和台湾也应该逐步取消。
安道尔的居民、摩纳哥、圣马力诺和梵蒂冈应被视为欧盟居民对这一建议的目的。
标准来确定当前的旅游限制的第三方国家应该取消更新2021年5月20日。它们覆盖的流行病学状况和整体应对COVID-19,以及可用的信息和数据来源的可靠性。互惠也应该考虑通过案件的基础上。
申根国家相关(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也参加这个建议。
背景
2020年6月30日的议会通过了一项建议逐步取消临时限制不必要的旅行进入欧盟。这个建议包括一个初始的成员国的国家应该取消旅行限制在外部边界。定期回顾和列表时,视情况而定,更新。
5月20日,安理会采取了修改建议应对持续的疫苗接种运动通过引入特定的豁免接种人员和宽松的标准为第三国解除限制。同时,考虑可能带来的风险的修正案新变体通过设置紧急制动机制,快速反应,兴趣或关心的一个变体的出现在第三国。
委员会建议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仪器。当局的成员国仍负责实现推荐的内容。他们可能完全透明,只有逐步旅行限制向国家上市。
成员国不应该决定取消旅行限制非上市第三国在此之前已经决定以协调的方式。